2025-05-20 18:05:41|已瀏覽:43次
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實施規定
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簡稱對口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招生計劃
對口招生的本科和專科招生計劃統一納入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將通過我省《招生考試報2025年招生計劃合訂本(對口類)》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及建檔
(一)報考條件
凡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中師校和技工學校)的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對口招生考試。
(二)報名辦法
報名辦法和工作安排按照《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2號)執行。
報考農林牧漁類、土木水利類、財經商貿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智能制造類、旅游類、餐飲類、紡織服裝類、材料化工與資源環境類和汽車類11個專業類別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報名后,還須按省招考委、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職業技能考試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16號)規定的辦法,參加對口招生職業技能考試報名。
(三)考生檔案組建
考生檔案組建工作參照《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執行,應屆考生還須提交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學籍表、在校期間獎懲情況證明等材料。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工作按《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的相關要求執行。
四、考試與評卷
對口招生實行全省統考,考試組織和管理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務管理的具體工作和要求按《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文化考試科目和專業綜合科目(職業技能考試)兩部分,總分為750分。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英語三科,語文、數學科滿分均為150分,英語科滿分為100分;所有專業類別考生均須參加文化考試科目考試。
專業綜合科目(職業技能考試)滿分為350分。報考公共管理與服務類、醫藥類、護理類、交通技術與服務類、教育類5個專業類別的考生,須參加專業綜合科目考試;報考農林牧漁類、土木水利類、財經商貿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智能制造類、旅游類、餐飲類、紡織服裝類、材料化工與資源環境類和汽車類11個專業類別的考生,須參加組考院校組織的全省對口招生職業技能考試。報考文化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
(二)考試范圍
文化考試科目的考試范圍以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相應學科課程標準(2020年版)為依據〔其中語文學科默寫篇目依據《四川省普通高校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統一考試大綱·語文(2014版)》〕,專業綜合科目(職業技能考試)的考試范圍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大綱》(2023年版)執行。
(三)考試時間
有關專業類別職業技能考試時間按省招考委、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職業技能考試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16號)的規定執行。
文化考試科目和專業綜合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7日和8日。具體考試時間為:
(四)評卷
文化考試科目和專業綜合科目全部實行網上評卷。各高校、中學和有關單位有義務按要求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教師參與評卷工作。有關學校和單位須嚴格落實評卷主體責任,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廳統一部署,扎實做好評卷各項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實保障評卷過程安全有序、評卷結果客觀準確。
職業技能考試按照《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職業技能考試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16號)要求開展評卷工作。
(五)成績查詢
考生成績由考生自行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并打印本人成績單。考生還可以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教育廳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
考試成績發布后,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應于6月27日12:00前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登記。成績復核結果由招生考試機構通知考生本人。
五、填報志愿
(一)填報時間
考生可同時填報對口本科和專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7月1日17:00,專科批次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7月5日17:00,逾期未完成填報視為自動放棄志愿填報資格。
(二)專業類別
對口招生專業按類別分為:農林牧漁類、土木水利類、財經商貿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智能制造類、公共管理與服務類、旅游類、餐飲類、紡織服裝類、醫藥類、護理類、交通技術與服務類、材料化工與資源環境類、教育類、汽車類。考生須嚴格按所屬專業類別填報對應專業類別招生的學校及專業,不得跨類別填報。
(三)志愿設置
對口招生本科和專科志愿均設置9個平行的第一志愿(按從前到后的自然順序為A、B、C、D、E、F、G、H、I),每個學校志愿內設置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調配志愿。
(四)志愿填報
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的方式。考生應認真研讀高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信息,按要求填報志愿。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指定系統完成志愿填報并保存提交,因個人疏漏或失誤導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所填志愿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和辦法
對口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分對口本科和對口專科兩個批次進行。
省招考委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分別劃定各專業類別的本科和專科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新生。對口招生本科和專科志愿和征集志愿均按“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辦法投檔,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完成招生體檢且投檔成績達到相應類別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未錄取考生中,首先分專業類別將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的自然順序依次檢索,一旦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投檔時,各學校的調檔比例均為100%。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序規則依次為:專業綜合(職業技能考試)、語文、數學、英語。高校負責確定已投檔考生的錄取資格及錄取專業,并負責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工作,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高校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經核準后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并據此生成考生電子錄取名冊,作為考生正式錄取依據。錄取結束后,高校通過四川省普通高考錄取電子名冊管理系統下載考生電子錄取名冊。
專業綜合科目(職業技能考試)或文化科目考試成績為零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錄取照顧政策
錄取照顧政策按《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執行。
(三)保送、免試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規定,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畢業生可保送至有關高校相應的高職或本科專業。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示無異議后,可由有關高等職業學校免試錄取。申請免試的考生應參加高考報名,并在5月27日前向有關高等職業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所有申請保送及免試的考生都須自行申報,擬享受保送和免試的考生名單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向社會公示。
七、文化藝術類對口招生
報考文化藝術類對口本科和專科的考生,其專業考試、填報志愿及錄取辦法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專業報名考試辦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3號)有關規定執行。
八、新生入學等事項
新生入學后,各高校要嚴格按規定及相關政策要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退回原戶口所在地,同時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有關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應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的待遇、畢業和就業等,均按普通高校錄取新生的有關政策執行。
九、其他事項
(一)強化責任擔當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招生工作主體責任,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因疏于管理而造成問題的,要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追責問責。對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社會其他人員在報名、考試、錄取等各環節的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我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各校要積極開展招生宣傳,強化考試招生誠信教育,引導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抵制違紀舞弊行為。要加強志愿填報誠信教育,引導考生理性填報志愿。考生填報的志愿是其升學意愿的真實表達,是投檔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須對所填報志愿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三)優化志愿填報
各地各校要充分運用多種宣傳渠道,為考生提供志愿填報咨詢服務。同時,各地要開展高考志愿填報咨詢活動專項治理,指導考生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嚴防志愿信息被篡改。
(四)精心服務考生
各地各校要加強對招生宣傳工作的統籌領導,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切實增強服務意識,為考生營造舒適溫馨的考試環境;要按照相關規定為殘疾考生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要暢通舉報和咨詢服務渠道,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十、本規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